对外购、进口应税消费品和托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出售的,核算征收消费税时,应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核算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5)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质料出产的应税成品油;
(2)当期投入出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按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缺乏抵扣部分结转下期申报抵扣。
(1)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一起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相同的应税消费品进行出售的工业公司,对其出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一起能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上述答应扣除已纳税款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仅限于烟丝,高级化妆品,珠宝玉石,鞭炮、烟火和摩托车。
(2)对自己不出产应税消费品,而仅仅购进后再出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公司,其出售的高级化妆品,鞭炮、烟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终究消费品当即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出产加工的(如需做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高级化妆品,鞭炮、烟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一起答应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答应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包含从工业公司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1.对托付加工回收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2.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依规则申报交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受上述罗列扣除规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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